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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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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泰安万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6 10:20:2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之后,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进行相关的著作权登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需要符合申请登记的条件。究竟泰安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请阅读下文了解。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件: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

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而不是开发登记的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因为这些不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流程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撤回条件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撤回条件一: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撤回条件二:申请人应当提交撤回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受理通知书、撤回理由说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撤回条件三: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由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署撤销意见及签章。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撤回条件四:申请人书面应当陈述撤回登记申请的理由。理由阐述合理、充分、真实。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撤回条件五: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

在对众多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服务时,发现很多的企业负责人都有一个思维误区,认为企业注册并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之后,就拥有了该商标的商标权等同于拥有了该商标的版权。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即使拥有该商标,却也未必拥有该商标的版权。那么商标和版权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就让小编和您唠嗑唠嗑吧。

1、申请机构不一样。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的,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而且注册商标需经过申请并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才能产生,而版权的诞生是自原创作品完成之日起,不强制要求登记才能产生。

2、申请时间不同。注册商标的申请时间在目前来说,需要13个月左右;而版权登记一个月左右即可拿证,两者花费时间相差太远。

3、保护对象不同。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4、保护期限不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也就是在十年有效期内专用注册商标是受保护的,但可以无数次续展,所以商标权限有无限期的可能。版权的作者是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至死亡后50年,到期后版权部分权利消亡。

5、客体不同。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而版权(著作权)是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的保护。

6、权属不同。存在多个类别相同/相似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归属不一定唯一。而同样的原创作品其对应版权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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